解读《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 时间:2019/10/15 17: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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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理解《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函〔2019〕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表新年贺词时对减税降费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减税降费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并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目前,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已经实施,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云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结合云南省实际,参考省外的做法,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并成立以阮成发省长为组长的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领导。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我省落地见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提高起征点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认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实好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48号)。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落实好其他降费政策。
(四)工作措施。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抓实举措,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深入分析,提供决策支持保障;督促检查,强化政策落地见效;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领导,增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成立以阮成发省长为组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张国华副省长、杨杰秘书长为副组长,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税务局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财政厅,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