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10条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

  • 时间:2020/9/15 15: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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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无线昆明

无线昆明讯  今天(9月11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了《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这一政策从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汽车消费升级、促进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1公务用车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从2020年2月1日起,昆明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辆,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原则上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公务出行租赁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2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从2020年2月1日起,昆明市范围内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城市配送物流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汽车、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景区内观光车、园林洒水车、环卫车、道路维护等市政工程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原则上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昆明市范围内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3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补贴 每辆车每年3万元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昆明市财政对市内推广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要求给予购置补贴。对昆明主城五区范围内建设示范运营线路的公交车运营企业,每辆车每年安排3万元的运营补贴。


4发放消费券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帮助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昆明市政府将采用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奖励的形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5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72元


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昆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72元,规模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逐步降低充电服务费。


6实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通行政策


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载货车辆),除交通高峰时段及二环高架路段外,允许进入所有限行区域,并优先办理新能源物流车入城通行证。 


7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


新能源汽车在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场(点)停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鼓励各类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


8对汽车生产企业实施销售物流补贴 每辆最高不超过3000元


对销售到云南省(境)外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生产企业每辆不超过1000元,新能源客车给予每辆不超过3000元,其他新能源商用车给予每辆不超过2000元的物流补贴。


9首次年产销量达5万辆 一次性奖励销售额的0.5%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按销售额0.5%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


10强化新能源汽车在线监管  给予50%财政补贴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应当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负责新能源汽车财政资金核查所需数据及服务支持。昆明市财政对该平台实施扩容及应用功能升级等相关费用给予50%财政补贴支持,上限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