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时间:2021/1/27 16: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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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索引号:53000000208/202100012

文号:云政办函〔20217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2021-01-2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

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外贸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在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保持我国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是事关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大力推动创新,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品牌影响力,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各地、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积极培育竞争新优势,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党对外贸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省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指导,确保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深入调研,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推进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