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19/12/17 16:23:14
- 来源:
- 浏览:240
信息来源:新华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
昨日,昆明市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内容。其中明确,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科研诚信谁负责?
责任体系全覆盖
《实施意见》从政府职能部门和创新主体层面明确责任体系。其中,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市科技局负责自然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社科院负责昆明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纪委监委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科研诚信调查处理规则,贯彻落实举报受理、调查程序、申诉等具体规程等。创新主体层面,明确要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守底线、严格自律。
科研诚信怎么建?
贯穿科研活动全流程
发布会从科技项目发布、组织实施等方面梳理了科研诚信建设措施。
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中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推动承诺书在信用昆明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完善学术期刊管理制度和预警制度,发挥学术期刊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严格查处论文造假和抄袭。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对承担或参与科技项目的科研人员进行科研诚信教育。
科研诚信如何保障?
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零容忍”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核、惩戒等相关机制。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等工作的必经程序,对严重违背科研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等与科研诚信挂钩。推动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对于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刑事案件给予严厉打击。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发布会上,昆明仪器仪表学会秘书长、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毛剑琳宣读了《科研诚信倡议书》。她说,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科研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坚持科研自律,追求科研创新。
市科技局副局长付思华表示,《实施意见》是从昆明科技创新实际出发,构建符合科学研究和发展一般规律的科研诚信体系。有利于激励全市科研人员将诚信作为科研“生命线”,为潜心科研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进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跃度,为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社会文化保障。(记者 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