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加强整治噪声和扬尘污染 公开曝光违规企业
- 时间:2021/3/17 16: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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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昆明市建筑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宣贯会。会议提出,昆明市将加强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治理,违规企业的不良信息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在本地主流媒体及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曝光。
昆明市房地产开发量靠前的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据介绍,去年昆明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投诉2607件,噪声类投诉1831件,占投诉总数的70.2%。而噪声类投诉中建筑类噪声投诉占了大头,共计1554件。为解决好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昆明市各工地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开展除抢修、抢险作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作业。
会议要求, 各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施工单位要先到所在地住建部门取得相应证明,随后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并在施工工地周边以书面形式告知附近居民。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工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通报给住建部门,将违规企业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公开曝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把责任主体、责任人列入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的“黑名单”,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联合惩处。
每年3月到5月是昆明市气象条件整体处于干旱少雨且大风天气多的时间段,建筑工地极易出现扬尘污染。对此,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相关企业规范管理,特别是在工地进行土石方作业时要加大湿法作业力度,严控扬尘污染;做好坑基外、坑基边缘、坑基底部的裸露土地覆盖,管控土方开挖、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洒水降尘、雾炮喷淋、围挡喷淋等设施必须按规定开启。此外,渣土外运时要对渣土车辆进行冲洗,道路进出口路面必须硬化,确保各环节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