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 时间:2020/4/27 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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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使各方面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把握《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出台背景

去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意见》精神,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府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和16个州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的修改完善,经2020年1月13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和2月21日省委常委会第17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公开印发实施。

(二)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党的十九大也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从现阶段来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着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城乡融合发展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十九大指出,我们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省最大的不平衡其实是城乡关系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其实是乡村发展的不充分。我们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城乡的二元结构上。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是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实现现代化其实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发展的过程,“四化”同步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核心的任务。“四化”中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的基础,也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具有后发优势,可以为我们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化其实是一个载体和平台,承接着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空间,带动着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加快发展,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处理好“四化”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们现代化的成败。因此,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城乡现代化的抓手,也是重要的标志。

三是城乡融合发展是拓展发展空间的一个强劲动力。最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在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乡村资源要素与全省甚至是全国大市场相对接,能够释放出可观的改革红利,也能够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四是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乡村振兴不能仅仅局限于乡村范围,要放在一个更大空间来加以实现振兴,就必须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路子,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来破解它的一些难题,比如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流动。

二、《实施意见》坚持的原则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需要整体谋划、明确方向。总的方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改革过程中,需要把握好5条原则:

一是坚持遵循规律、把握方向。总体来说,我省农民进城还是大趋势,但也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因此,要顺应城镇化大趋势,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

二是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围绕促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行整体设计,又要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要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并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我省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和水平差异很大,改革的涉及面广、难度大。因此,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和乡村差异性,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分类施策、梯次推进。

四是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推进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破旧立新过程中,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守住乡村文化的根脉,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各类政治经济社会风险。无论做哪些改革创新,都必须守住这几条底线红线。要防止乡村产业发展起来了,但是环境被破坏了、乡愁没有了。

五是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发展。维护全省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比照中央意见的体例格式,结合我省实际,从城乡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增长、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了尽可能细化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共33条。

第一部分: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本部分主要从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人、地、钱”等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明确提出了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增强城镇对人口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政策措施。本部分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为政策设计出发点,从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教育方面,明确提出对从教20年及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的政策,激励优质教师扎根乡村。在医疗卫生方面:提出要完善省级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巡回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本部分以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重点,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美丽公路”、“四好农村路”、“能通全通”工程、边境小康村等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本部分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出加快推进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农业园区、“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等建设,加快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手工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推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第五部分: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政策措施。本部分提出通过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改进脱贫攻坚帮扶方式等举措,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本部分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分工协作、压实各地责任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确保我省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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