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条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时间:2020/7/1 16: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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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政府

6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人民政府举行的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政府已于日前印发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共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服务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5个方面、20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增长基本面。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基础设施总投资8486亿元


《措施》明确通过启动“重大项目攻坚提速”专项行动、加快项目前期推进、拓展投资发展空间、加强重点领域投资等工作,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在“重大项目攻坚提速”专项行动方面,将加快推进总投资8486亿元的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实施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的新基建投资计划,提前启动实施一批“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加快转化落地,形成重大项目投资支撑。同时,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加强施工组织保障,为重点项目渣土外运开辟绿色通道。


2020年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至4亿元。实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投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安排5000万元前期费定向支持投资贡献大的地区。实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项目储备挂钩机制,启动一批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冷链物流、产业升级等领域投资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昆明将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工作,落实县区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对当年土地供应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确保全年完成600万平方米“三旧”改造拆迁,拆除2500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建筑,实现供应土地3.1万亩,确保10月底前完成80%的土地供应,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此外,昆明将对完成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产业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各县(市)区、开发区对500—2000万元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的8%,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助。安排不低于25亿元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城市综合交通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纳入全市商贸业投资核算主体,年度投资超过10亿元和5亿元的,分别按实际投资的0.2%和0.1%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纳入昆明市农业投资核算主体,年度投资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的0.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加强物资仓储设施布局和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物资生产、供应、运输、储存一体化网络。

加速工业经济发展
新兴产业最高奖补1000万元


《措施》提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集群发展,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不断夯实增长基础。其中,将工业企业引进数量和质量纳入各地工业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对新建投产纳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奖励;对首次小升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筛选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板首发上市,根据企业上市进展,分阶段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费用补助。

对昆明市新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销量达1000辆以上)、客车(产销量达100辆以上)、其他车型(产销量达200辆以上)产品,每个产品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纳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企业产品,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和发票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产品技术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重点新兴产业项目可最高给予150万元补助。
此外,对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2019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入列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进入全省园区经济年度考核国家级开发区前3名和省级工业园区前7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实施“引客入昆”行动计划



在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方面,《措施》通过推出各类消费券、优惠券和兑换券,以及启动夜间经济、实施“引客入昆”行动计划、取消主城区落户限制等工作,不断刺激、释放消费力。其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消费券、福利券等方式提前一次性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并在2020年底前消费完毕。安排专项资金,对成长性好、贡献度高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类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奖励。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商贸类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一方面,在市、县城区和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夜间经济”布局,打造10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不影响居民生活的经营场所允许自然休市。支持建设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

实施“引客入昆”行动计划,加大旅游营销力度,会同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名店等,面向省外游客推出旅游消费券,打响“在昆明旅游更健康”品牌。2020年市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并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通过争取省级资金予以补助。

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取消主城区落户限制。对已招拍挂获得土地尚未缴纳尾款的房地产项目可由企业申请缓交,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对已招拍挂获得土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需缴纳外挂保证金的,可申请缓交或辖区政府商定履约保证、担保等方式,缓期最长不超过60天。

培育新动能
推动“数字昆明”建设




《措施》提出,通过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加快打造绿色食品牌等工作,化危为机,提速新动能培育。具体来说,发挥疫情防控对“线上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数字昆明”建设。出台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智慧零售、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支持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产业应用场景。对信息产业重点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按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规模以上信息产业企业,视经济贡献、发展潜力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在昆投资区块链平台和项目,分别按基础平台建设投入、上链费用、项目投入费用的30%、20%、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符合国家网信办认定标准且获准备案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

支持实体企业同时发展线上业务,对规(限)上企业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持续经营并有实绩的,由市级财政给予20%平台服务费用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企业。对线上销售本地产品年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对1—2个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积极性高、工作扎实的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加快引进培育发展健康养生、健康管理、智慧健康等新兴业态。积极推进国家级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启动一批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和应急储备短板。成立细胞产业子基金,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提高药品质量,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

安排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1亿元,建立绿色食品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与激励机制,安排1500万元扶持资金,对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进行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
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




在激发市场活力动力方面,《措施》明确大力实施援企稳岗、大力实施援企稳岗、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推动开放发展等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其中,进一步调整优化2020年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涉企资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中小企业倾斜。对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积极贡献的诚信企业列入昆明市信用“红名单”。2020年不自行对参保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2020年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在行政审批方面,将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行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不见面审批”,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预约办、快递达”,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确保进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100%可实现双向快递服务。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成为常态。

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在自贸区积极探索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到昆投资,首次投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除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外,另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要求,市级牵头部门要在本文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
,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支持方向、申报流程和咨询电话,实行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