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5/12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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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推进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州市全覆盖,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县市区全覆盖”的强企发展目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发明专利。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其中,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在本州(市)或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3.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基础。
4.重视知识产权信息的采集、分析,拥有主导产品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
5.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近2年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率达到50%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6.有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预算。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10%以上。
7.有健全的企业内控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具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
8.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依法纳税,无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材料
1.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方案。
3.申报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5.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
6.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率、专利产品销售收入等证明。
7.2019年科研和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情况,完税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
8.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1.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动员、指导本地企业,按通知要求,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整理汇总申报前2年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方案。
2.申报纸质材料包含2020年度云南省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及申报书中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电子件制成独立的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为文件名制作成PDF格式上报。
4.申报单位将申报电子材料和纸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市场监管局择优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二、优势企业期满复审工作
优势企业满三年的,由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核验。符合条件的,保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无故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优势企业称号,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复核对象
2017年第七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企业建设期间已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再参加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审)。
(二)复审内容
期满复审企业应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期满复审申请书》(附件3),总结优势企业建设期间工作成效,制定新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方案。
(三)复审程序
1.复审纸质材料包含2020年度期满复审申请书和申请书中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审电子件制成独立的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为文件名制作成PDF格式上报。
2.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复审。参加复审的单位将复审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会议或实地方式进行复审。
三、时间要求
(一)本通知和附件可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专栏(http://amr.yn.gov.cn/zscqj/),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栏目下载。申报单位应在办事指南栏目下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在线填报,并以PDF格式上传。
(二)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应于6月30日前,分别将确定推荐的优势企业申报材料,期满复审企业的复审材料、复审结果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电子材料可通过省市场监管局OA系统或企业微信上传。
(三)为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申报单位请加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群(QQ群:207722626)。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李顺玺
电 话:0871-64566760
邮 箱:ynipolsx@163.com
邮 编:650228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附件2:2017年第七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docx
附件3: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期满复审申请书 .docx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