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时间:2019/7/31 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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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未来十天我省多降水天气。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抗旱和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抗灾救灾有关部署安排,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坚持底线思维、危机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各项防汛减灾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狠抓洪涝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要加强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监测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会商研判,力争做到提前预报、科学预警,进一步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及时准确全面发布预警信息。要绷紧“隐患等同于事故”这根弦,进一步加大查险排险工作力度,加派人手、加密频次抓紧开展拉网式排查,深入重点区域进行动态巡查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威胁,尤其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严密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影响。
三、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和调度运行。要切实将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强化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应急抢险等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要加强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和问责追责,严禁超汛限水位运行。要落实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度汛应急措施,加强巡查值守,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要科学开展预泄腾库、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
四、切实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要确保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信息报送人、预警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六落实”。要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在灾害危险解除之前,确保人员只出不进,真正做到把住、封死、控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识牌等,提醒做好区域防洪避险、临灾避让。要强化风险意识,以最坏的打算做好最充分的准备,细化救援安排,对群众撤离路线、转移地点、生活安置等作出详尽安排,周全做好应急方案、人员、物资等各项措施准备。要坚决果断做好人员转移避险,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全面摸清险情区域户数、人数等基本情况,做到避险转移不漏一户、不留一人,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件。
五、进一步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城市应急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加快实施老旧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改造和市政管网联通工程,推进城市排水与防洪防涝、信息化与管理一体化建设,落实地下公共空间、低洼地带、内河水网排涝防护措施,及时疏浚河道、疏通管网,增配机动排涝设备,落实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应急排险等措施,确保城市防洪安全,全力避免对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防范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灾害造成安全事故。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山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机场、民航、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强降水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安排部署航班、列车延误等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乘客安置和疏导工作,确保运行、运营安全。电力、通信、输油管道和采矿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并加强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切实强化防范措施。极端天气条件下,所有露天作业场所和单位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在恶劣天气结束后、恢复施工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在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会商研判、灾害救援、灾后救助和新闻宣传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充分调动部门和行业的力量,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防治合力,提高应对防范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万无一失。
八、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守和消息客观及时发布。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灾害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灾害消息以及采取的处置措施、处置结果。时刻关注舆情动态,对于不实的舆情信息,要主动应对、及时发声、妥善处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