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精神强调 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 时间:2019/8/19 14:47:55
  • 来源:
  • 浏览:227

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8月14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省委书记陈豪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仅关系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关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局。要认真贯彻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创新方式、谋划措施、拓展手段、创造经验,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为核心,以民族进步为根本,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心任务,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事务治理等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着力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会议听取了关于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遴选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择优创建一批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绿色化、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示范县,积极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规模增长空间大、具有发展成新产业潜力的特色县,强化示范创建工作管理指导,抓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原产地保护,推动“一县一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助力脱贫攻坚。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要健全制度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统筹推进平安云南建设,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用省管党费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开展活动进行补助的汇报。会议指出,省委下决心拿出省管党费对安置点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补助,既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举措,也是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要及时做好党费拨付工作,加强建设指导和资金监管,确保党费用在关键处、刀刃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