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 时间:2020/8/24 16: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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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用办)决定举行《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我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工作有关的人员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信用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由本次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均可向市信用办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17:00时。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楼307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5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3136625;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电子邮件发送至kmfgcjxyc@126.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信用办将于2020年8月2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9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9月9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市信用办。
联系地址: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楼307室)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陆丹凤,0871-63966072
传真:0871-63136625
电子邮件:kmfgcjxyc@126.com
特此通告
附件:《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昆明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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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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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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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机关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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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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